读者办证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6-21 10:07:13
  • |
  • 作者:沁县图书馆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582次

沁县图书馆办证须知

 

一、读者证办证条件

凡年满 16周岁的读者均可申请办理沁县图书馆读者证。

 二、读者证办理办法

1、凭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)申办。

2、每个有效证件只可申办一张借阅证。

3、办理读者证须缴押金 100 元。

 三、沁县图书馆读者证使用范围

沁县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成人阅览室、少儿阅览室、期刊室均可使用。

四、续证、挂失、补证、退证

1、读者证使用期限为三年,到期后需在办证处办理验证、续证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
2、如读者证不慎遗失,应及时携带办卡人身份证,押金单及其他有效证件到沁县图书馆挂失。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
3、证件损坏或丢失需在办理挂失手续后方可补办,每证收取补证费5元。

4、读者如需退证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,付清逾期费用,持读者证和押金单方可退还押金;如押金收据遗失,须持读者证和本人办证所用有效证件退还押金;若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
5、读者证从办卡日起满半年才可以办理退证,退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。

五、办证时间

全年每天,830—11301430—1800

六、其它注意事项

1、请妥善保存借阅证和押金收据,退证时,凭证和押金收据领回押金。

2、持证者须遵守沁县图书馆的有关规定。

3、沁县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。 监督投诉电话 035170215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