沁县图书馆办证须知
一、读者证办证条件
凡年满 16周岁的读者均可申请办理沁县图书馆读者证。
二、读者证办理办法
1、凭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)申办。
2、每个有效证件只可申办一张借阅证。
3、办理读者证须缴押金 100 元。
三、沁县图书馆读者证使用范围
沁县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成人阅览室、少儿阅览室、期刊室均可使用。
四、续证、挂失、补证、退证
1、读者证使用期限为三年,到期后需在办证处办理验证、续证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。
2、如读者证不慎遗失,应及时携带办卡人身份证,押金单及其他有效证件到沁县图书馆挂失。如因挂失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3、证件损坏或丢失需在办理挂失手续后方可补办,每证收取补证费5元。
4、读者如需退证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,付清逾期费用,持读者证和押金单方可退还押金;如押金收据遗失,须持读者证和本人办证所用有效证件退还押金;若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5、读者证从办卡日起满半年才可以办理退证,退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新证。
五、办证时间
全年每天,8:30—11:30,14:30—18:00
六、其它注意事项
1、请妥善保存借阅证和押金收据,退证时,凭证和押金收据领回押金。
2、持证者须遵守沁县图书馆的有关规定。
3、沁县图书馆具有最终解释权。 监督投诉电话 0351—70215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