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部署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,根据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,沁县图书馆于2011年实施免费对外开放,现就免费开放基本服务内容公示如下。
免费项目包括:
一、文献查阅、书刊借阅、办证、验证、公益讲座、基层辅导等。
二、取消原有收费项目,如上网费、办证验证工本费等。
三、免费开放综合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、少儿与老年阅览室、书刊借阅部、地方文献室等。
四、读者凭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 ,需缴纳一定金额押金。
五、免费开放后,文献逾期费及图书破损丢失等赔偿性收费,按本馆规定执行。
六、凡持有沁县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,有效期内继续使用,期满后更换新证。
沁县图书馆
二O一二年一月十日